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汉语哈尼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汉语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哈尼语版)

▲点击收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

特殊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答:(一)慢性病病种(15种):1.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2.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3.慢性活动性肝炎;4.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5.冠心病;6.糖尿病;7.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婴幼儿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8.甲状腺机能亢进;9.甲状腺机能减退;10.癫痫;11.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3级;12.心力衰竭;13.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14.活动性结核病;15.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二)特殊病病种(11种)及享受的待遇:1.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包括血透、腹透、CRRT治疗);3.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4.系统性红斑狼疮;5.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6.帕金森氏病;7.血支病;8.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9.小儿脑瘫;10.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11.儿童免疫缺陷病。

如何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证?

答:符合准入标准的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参保居民,可携带相关病种所需的诊断资料,到公立性质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领取“红河州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经医师(具备中职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填写主要病史、症状体征,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同时附彩色免冠“小一寸”近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障证(社保卡)复印件一份,到县医保中心办理。

如何办理转诊转院?

答:参保居民需转往县外就医的,医院主管医师填写《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核申请表》,科主任签署意见,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报县医保核准备案;参保居民病情诊断明确的,可直接到县医保核准备案,原则上应转往州外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多次转院治疗应一次一审批。医院转院的可以享受符合转诊转院报销比例政策,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降低医保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符合转诊转院到州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何办理医疗救助费用报销?

答:出院后由参保居民把住院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等相关原件交到县医保中心结算科做结算。

在异地发生危急重病住院,怎么办?

答:参保居民在异地发生危急重病,需直接到州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州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事先电话报县医保中心备案(-),方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未事先报备的,出院后不再补办备案登记手续。

长期居住在州外、外出打工、就读学生的参保居民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由本人申请,提供相关居住证、打工证明(盖单位章)、学生证等报县医保备案,可选择1-3家当医院医院,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统筹区内同级别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待遇政策规定标准报销。出院前未办理异地备案的,按照不符合转诊转院报销医疗费用。

咨询电话

绿春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年4月-END-

转载请注明:来源绿春县融媒体中心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宣

编辑:马阿录

主编:陈艳

监制:卢智泽

绿春融媒公益宣传栏

绿春县六个世居民族语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片

国家安全公益宣传片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主题短视频

小编提示

长按下方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jiaguihuan.com/sbzy/749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