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四类人群以下简称为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02落实资助参保缴费: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定额补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定额补贴。
03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待遇: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村级60%,乡级55%;医院(医院)普通门诊报销20%。医院、乡镇、村卫生室门诊治疗使用中草药的报销比例提高5%。
04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待遇倾斜:乡镇卫生院起付线元,报销比例90%;县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元,报销比例80%;三级或州外及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费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报销比例60%,在省级和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费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报销比例60%。05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至元,报销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80%。06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待遇在符合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对农村贫困人口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住院起付线不计入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门诊起付线详见《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支付标准》(附表1、2)。
附件1、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支付比例、支付限额参考表
序号
病种名称
支付比例
年基金支付额度(元)
1
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
60%
2
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60%
3
慢性活动性肝炎
60%
4
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
90%
5
冠心病
60%
6
糖尿病
60%
7
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婴幼儿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
60%
8
甲状腺机能亢进
60%
0
9
甲状腺机能减退
60%
0
10
癫痫
60%
0
11
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3级
60%
0
12
心力衰竭
60%
0
13
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
60%
0
14
活动性结核病
60%
0
15
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
60%
0
附件2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及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支付比例、门诊起付线参考表
序号
病种名称
支付比例
门诊起付线(元)
1
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
70%
2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包括血透、腹透、CRRT治疗)
70%
3
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
70%
4
系统性红斑狼疮
70%
5
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
70%
6
帕金森氏病
70%
7
血友病
70%
8
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
70%
9
小儿脑瘫
70%
10
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
70%
11
儿童免疫缺陷病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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