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医疗保障 保基本护健康
一是抓政策落实。
市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遂宁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相关工作的函》,进一步细化实施标准,释放政策红利,明确45种大病救助病种,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至元,降幅达50%,提高赔付比例5个百分点。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二是抓专项救治。
明确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院3家,组织17名医疗专家成立专项救治工作临床诊疗专家组,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救治病种诊疗规范,开展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对专项救治病种实施医疗质量控制,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是抓服务优化。
优化基层医保公共服务,指定专门窗口和专人负责政策宣传并帮助贫困人口兑现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统筹区域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更加便捷。
45种大病救助病种包括:
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新增)、脑卒中(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新增)、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关节病(髋、膝)、重性精神疾病、糖尿病、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老年性白内障、多部位骨折、老年痴呆、肺结核病、强制性脊柱炎、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肾炎、尘肺、肝炎、重型癫病。年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为:
累计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在元(含)-元按60%赔付,元(含)-元按70%赔付,元(含)-元按80%赔付,元(含)以上按90%赔付。
3医院包括:医院、医院、医院。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孙各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