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贴士再生一个健康宝宝系列之

指导专家/浙江大学医院主任医师孙惠兰副主任医师上官雪军

问:我怀孕4个多月,医生说我有妊娠期糖尿病。请问这是什么病?我怀孕前没有这个病,怀孕后怎么会得这个病呢?

答: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已确诊患糖尿病,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确诊的糖尿病,又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糖尿病孕妇中,90%为妊娠期糖尿病,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10%。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糖代谢异常在终止妊娠后多数能恢复正常,但以后罹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增加,再次妊娠时,再发妊娠期糖尿病的机会增加。

容易得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有:年龄超过35岁,妊娠前肥胖或超重、糖耐量异常、胰岛素抵抗性疾病、多囊卵巢综合症等;有糖尿病家族史;曾经有不明原因的难免流产、死产、死胎、胎儿畸形、巨大儿、羊水过多、妊娠期糖尿病病史等;本次妊娠胎儿大于孕周、羊水过多、反复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等。随着年龄的增长,机体糖耐量减低,高龄易发生肥胖,而肥胖本身就是引发糖尿病的危险因素。

问:请问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有哪些影响?如果第一胎时患有妊娠糖尿病,再生育时应该如何预防?

答:糖尿病妇女妊娠,其胎儿及新生儿相对于正常孕妇,不良结局的可能性增加。

1、早产率增加。糖尿病孕妇常合并羊水过多、下生殖道炎症、胎膜早破等疾病,这些疾病易导致早产,同时糖尿病孕妇易并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儿宫内窘迫等医源性因素需提前终止妊娠。

2、因胎儿长期处于高糖状态,巨大儿发生率、难产率及剖宫产率增加。

3、胎死宫内几率增加,主要原因是孕妇高血糖,降低胎盘对胎儿的血氧供应,导致胎儿宫内缺氧,严重时发生胎死宫内。

4、胎儿畸形率明显增加,严重畸形的发生率是正常妊娠妇女的7-10倍,与受孕后最初数周的高血糖水平密切相关,以心血管畸形和神经系统畸形最为常见。

5、新生儿死亡率增高。

6、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低血糖等。

第一胎患有妊娠期糖尿病者如果再生育应知道再发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很大,复发率高达33-69%,且再次妊娠发生妊娠其糖尿病,对母体、胎儿的健康均有很大的影响。在妊娠前,就必须控制好血糖,可减少胎儿畸形的发生。在妊娠期间,应控制血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减少因糖尿病造成的对母婴影响。

问:我怀孕6个多月,发现患妊娠期糖尿病,请问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怎么进行母儿监护?是否需要剖宫产?

答:孕后妊娠期糖尿病应定期监测血糖以确保其血糖处于正常范围内。在饮食控制、运动干预血糖不满意的情况下,适时使用胰岛素进行治疗。若及时诊治,可减少母婴并发症的发生,对于降低围生儿的病死率、巨大儿发生率和新生儿的患病率有重要意义。

孕早期妊娠反应可能给血糖控制带来困难,应密切监测血糖变化,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以防发生低血糖。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妊娠第10周。妊娠中期应每两周检查一次,一般妊娠20周时胰岛素需要量开始增加,需及时进行调整。每月测定肾功能及糖化血红蛋白含量,同时进行眼底检查。妊娠32周以后应每周检查一次,注意血压、水肿、尿蛋白情况。注意对胎儿发育、胎儿成熟度、胎儿胎盘功能等监测,必要时及早住院。

妊娠期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指征,但有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对糖尿病病程大于10年,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及有死胎死产史的孕妇,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问:我是一个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医生建议我控制饮食,应该怎么控制呢?

答: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饮食应该既能保证和提供妊娠期间热量和营养需求,又能避免餐后高血糖或饥饿性酮症出现,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多数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经合理饮食控制和适当运动治疗,均能控制血糖在满意范围,但要注意避免过分控制饮食,否则会导致孕妇饥饿性酮症及胎儿生长受限。

饮食应定量、定时,以达到正常血糖水平而孕妇无饥饿感为理想。忌高糖、高油食物,饮食需多样化,增加膳食纤维。为避免低血糖发生,孕妇应注意餐次分配,主张少量多餐,每天分5-6餐,特别避免晚餐与隔天早餐的时间间隔过长,所以睡前应补充点心。

(来源:浙江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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